6月27日,國家發改委對外發布了《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有關要求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了經營性電力用戶的發用電計劃原則上全部放開。全國各地市場開放將更加全面,各市場主體參與市場的積極性不斷增強。
發用電計劃放開之后,參與市場的市場主體數量將在原有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如通知中提到,除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行業電力用戶以及電力生產供應所必需的廠用電和線損之外,其他電力用戶均屬于經營性電力用戶。
改革開放40年以來,我國電力體制改革一直和電力市場化改革相適應,1985年之前,我國電力行業實行的是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電力工業由政府統一管理,從發電、輸電到配電,均由政府自上而下垂直壟斷經營,實行計劃電體制。電力的買賣關系雖然也存在,但賣方和買方都沒有選擇權。
與歐美發達國家電力改革進程類似,我國電力體制改革為了改變電力行業政府主導的管理模式,打破國企上下游一體化“壟斷”模式,讓電力用戶擁有更多的選擇權,也讓市場成為電力行業的主導力量,我國從2015年開始進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
2015年3月份,黨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對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作出總體部署。該《意見》要求,著力構建主體多元、競爭有序的電力交易格局,形成適應市場要求的電價機制,激發企業內在活力,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意見》發布4年多來,發用電計劃的放開經歷了一個有序放開、逐步擴圍的過程。2017年3月份,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發布通知,提出通過組織發電企業與購電主體簽訂發購電協議、逐年減少既有燃煤發電企業計劃電量、新核準發電機組積極參與市場交易等方式,逐步放開發用電計劃。2018年7月份,又選擇煤炭、鋼鐵、有色、建材4個行業電力用戶,率先全面放開了發用電計劃。
當前,越來越多的發電、售電公司意識到,隨著發電側的轉型升級,注入了以可再生能源、儲能、綜合能源等為主的商業領域,的單一購銷差價盈利模式越來越無法應對電力市場的變化。
而能源供給從集中式到分布式轉型是未來能源革命的必然趨勢,分布式能源的大力發展改變了傳統電力用戶在競爭性電力市場中的角色。電力消費者也是電力供應者,單向的電力流和資金流正轉變為雙向或多向,這必然改變傳統電力零售側市場和交易的途徑與方式。
所以,這一次國家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是為不失時機地提高電力市場主體活力和促進新零售競爭模式探索實踐。
中電聯2018年四季度的數據顯示,2018年,全國電力市場交易電量規模為20654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達到30.2%。另外,清潔能源的市場交易規模也較去年有了不同幅度的提高,其中水電、風電和光伏的上網電量市場化率分別為31.9%、21.4%和26.6%。
根據《通知》要求,未來將有更多中小用戶直接進入一級市場參與交易,市場競爭將更充分,競爭效率也將提高。隨著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以及能源互聯網的發展,中小用戶也將有更多技術平臺通道進入市場。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統籌推進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工作,堅持規范有序穩妥的原則,堅持市場化方向完善價格形成機制,落實清潔能源消納要求,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用戶的穩定供應,加強市場主體準入、交易合同、交易價格的事中事后監管。
任何市場的建立都需要視野全面,而且要立足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從世界主要國家或地區的電力市場結構來看,一個完備的市場體系應該包含能量市場、輔助服務市場、金融與期貨市場、容量市場等市場類型。
目前,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推行的獨立輸配電價監管已經改變了我國傳統電網企業的經營方式和贏利模式,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全面放開后,電力供需雙方都要走向市場,既有機遇也有風險,作為用電企業,要考慮如何在市場上買到便宜好用、安全可靠的電。對于發電側來說,要在市場中競爭上網、競爭賣電,做得好就會有更多效益。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