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用能成本,激發市場活力,近期,山西省發改委下發《關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決定自2018年4月1日起,降低山西電網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每千瓦時1.59分,同步降低山西電網一般工商業輸配電價每千瓦時1.59分,并進一步提高兩部制電價靈活性。這是暨去年連續兩次降低電力價格后的再一次降價。按照省發改委《關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規定,我市對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和一般工商業用電輸配電價也及時進行了降低。通過降低銷售電價,達到直接降低用戶用電價格,可有效保障執行政府定價電力用戶降低用電成本;通過降低輸配電價,達到降低電網企業收取的“過網費”,有利于推動全市電力市場交易規模進一步擴大,促進用戶與發電企業通過自主協商、市場競價等方式降低用電成本。通過進一步提高兩部制電價靈活性,使兩部制電力用戶可自愿選擇按變壓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繳納基本電費,也可選擇按實際最大需量繳納基本電費,有利于企業優化調整生產結構,更加靈活的安排生產計劃,在提高生產效率的同時,可進一步減輕基本電費負擔。
預計,通過降低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和一般工商業用電輸配電價,可為我市一般工商業電力用戶減負約2400萬元。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