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上周六報導稱,北京市今年將試點自發自還的105億元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其中超過一半的募集資金將投向環境資源項目。
報導援引北京市財政局局長李穎津稱,地方債資金計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社會事業、交通基礎設施和環境資源等方面。
在擬安排使用地方債的五大類24項重點項目中,環境資源類項目占比最大,共計10項安排資金55億元,包括用于支持2014年平原造林30億元,水利及水處理項目五個共16.5億元,熱力管線項目四個共8.5億元。
“財政部2014年首次同意北京市試點自發自還地方政府債券,要求募集資金優先用于重大公益性項目支出,堅決杜絕用于樓堂館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項目建設支出。”李穎津說。
報導稱,上述105億元地方債將將采用市場化招標方式組織發行,其中計劃安排五年期42億元,七年期31億元,10年期32億元。調整后,2014年市級預算安排可實現收支平衡,支出額度達到2,797.8億元。
中國財政部上周公布,在2014年4,000億元地方債發行規模內,上海等10個地區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總規模為1,092億元,期限分別為五年、七年和10年。財政部要求,試點地區要進一步規范信息披露工作,按有關要求及時披露債券基本信息、財政經濟運行及債務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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