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星星充電內部人士獲悉,星星充電經營狀況不佳,近半年多以來,相關業務高層管理人員頻繁變動。4月份中國普天新能源江蘇公司原總經理、萬幫星星充電總經理蘇浩離職,不久后公司高管開始降薪。內部人士透露,如今的星星充電人心浮動,中層干部、企業員工對于企業未來發展以及個人前途十分迷茫。
一直以來,星星充電以其高調的形象、充足的資金儲備、宏偉的戰略規劃被業內熟知,曾多次獲得國家領導人和行業專家的表揚。在短時間內有如此大的變化,實在令人震驚。

豐滿理想遭遇骨感的現實
記者是去年10月23日星星充電入駐北京媒體見面會盛況的親歷者:百余家媒體、三百多位嘉賓匯聚一堂見證星星充電的到來,會議廳座無虛席。到場媒體包括中央電視臺、新華社、光明日報等主流媒體。
這樣的場景在去年11月13日的上海同樣上演,星星充電“樁”點上海百日慶功大會在一家酒店的會議中心隆重舉行,80多家媒體到場報道。
星星充電在去年10月的進京見面會上,披露了其充電領域的宏偉規劃:三年內滾動投資45億元,成立除本部以外的管理機構340個,在全國范圍內投資建設和運營60座城市的智慧公共充電網絡,建設25萬個充電樁,形成規模化和城市充電網絡群,至2020年,計劃在全國范圍內建設和運營不少于100萬個以上充電樁……
言猶在耳,當初的豪言壯志半年之后實現了幾分?理想的“豐滿”與現實的“骨感”總是能形成鮮明對比。據星星充電內部人士透露,當初進入北京時承諾免費發放的10000根充電樁并未發完,目前在北京實際建設的充電樁不足5000根。
與前期高調的宣傳不同,現在的星星充電很少出現在媒體面前。
上述人士告訴記者,星星充電發展已經陷入了困境,公司內部政策調整頻繁、高層管理人員紛紛離職,員工對于公司如何發展十分困惑,整體士氣遠不如前。“這主要是由于當初設想的補貼資金并沒有那么好拿,手續的繁瑣和高門檻,拖慢了星星充電資金回籠的速度,資金鏈已經十分緊張。”
在上述內部人士看來,星星充電前期的高調亮相也算是一種策略,因為品牌影響力確實為充電站點建設過程中帶來了很多便利,但在充電領域長期的高額投入還是讓其后續發展有些力不從心,目前星星充電處于騎虎難下的尷尬境地。
要獲得補貼必須建樁,北京是新能源汽車領域的企業必爭之地,但是寸土寸金的現狀讓很多充電樁企業很難找到價格合適的地段建設充電站點。企業必然要考慮成本控制,地段的性價比便成為首要因素,導致站點建設位置不合理。數日前,記者來到位于北京東五環外的蟹島度假村,星星充電在此建的充電樁數量至少有200多根,幾乎每個車位都配有充電樁,密度之大令人震驚。但記者在現場發現,只有兩輛私家車在此充電,絕大部分的充電樁從來沒有被使用過,充電槍很多布滿了蜘蛛網。
建了充電站點,補貼就能拿到么?星星充電(北京)總經理王常青向記者坦言,星星充電建樁至今,尚未獲得北京的充電樁建設補貼,目前僅有廣州地區拿到了部分補貼。
建樁補貼難拿屬于普遍現象
按現行政策,盡可能地多建樁,就能拿到更多的補貼。數量成為充電樁公司競爭力的首要體現,而位置布局是否合理往往被忽視。盡管如此,補貼并非想象的那么好拿。記者了解到,難以拿到補貼的并非只有星星充電,記者與聚電科技、北汽特來電、普天新能源等企業溝通時,這些企業均表示尚未獲得補貼資金。
北汽特來電相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目前北京大部分充換電企業尚未拿到補貼款項,北京沒有針對充電設施的補貼細則,需要根據現有規定進行申請,須通過各區縣向市發改委申報。“北京各區縣的要求又不盡相同,申報材料也有差異,這極大地增加了企業的申報難度,整體流程被嚴重拖慢。”
上述情況得到普天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充電樁補貼工作的相關負責人謝磊證實,他告訴記者:“普天尚未在北京拿到任何項補貼資金,目前,北京只有國家電網獲得了部分補貼,大部分充電領域的企業尚未獲得。”
謝磊還表示,由于建設充電站點的地區不同,要獲得補貼每個項目都需要第三方機構出具可行性報告。“這不是企業自己可以準備的材料,要獲得這份報告也需要時間。”
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都在鋪設充電設施的聚電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也未獲得相關補貼資金。
聚電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有些地區要求充換電企業必須在當地注冊公司,并且投資金額達到一定要求才有資格申請補貼,加上各地區的要求不同,聚電科技目前還沒領到補貼資金。
可以看到,從央企到民營企業,申報補貼的難度都很大,獲得補貼的企業寥寥無幾。
政策難執行導致目標難完成
隨著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持續火熱,充換電的缺口已然不斷擴大,一些城市正在積極地制定宏偉的建樁計劃,也不斷有新的企業試圖進入充換電領域,轟轟烈烈的“造樁運動”還在持續進行。不過,拿不到補貼的充電樁企業根本無法在短期內發展起來,期望越高反倒失望越大。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補貼政策難執行的主要原因是五花八門的地方補貼細則,為企業設置了不少障礙,主要體現為手續繁瑣、部門不確定、前置條件過多等。
例如,北京沒有指定充電設施補貼細則,建設單位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政府投資管理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進行申請。根據《規定》要求,項目單位需要通過項目所在地區縣發改委向市發改委申報;項目建設方需要提供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編制項目建議書等相關資料;補貼方面,原則上,投資補助總額累計不得超過項目建設投資30%。
《上海市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扶持辦法》與北京的補貼政策差別較大,其對充換電企業有著詳細的要求:首先需要企業在上海市注冊登記,要求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要求充換電企業充電樁接入規模不少于1000根等。
深圳的充換電設施補貼同樣按照集中式充電設備(站、樁、裝置)投資的30%予以補貼。但深圳實行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運營商的備案管理和集中式充電設施認定,根據《深圳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運營商備案管理辦法》要求,備案企業具有完成“自備案之日起1年內建設總功率不少于8000kW充電設施”的能力,且申請備案時,其建設資金不得低于2000萬元。換句話說,未完成備案的企業沒有獲得補貼的資格。
如果說出臺補貼細則的城市費些周折能獲取補貼資金,而那些沒有出臺補貼細則的城市,充換電設施補貼的申領發放基本處于停滯狀況。也就是說,那些希望通過充換電補貼渡過發展初期的企業,都將面臨出局的危險。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