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主辦的博智宏觀論壇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所長高世楫表示,中國制造業由于超乎尋常的產業規模、特別是多樣化、完整的產業集群而有很大的韌性,即使環境監管和其他社會性監管提高了產品成本、帶來一定沖擊,對中國制造業產業的整體競爭力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高世楫認為,環保督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個重要推手。從表面看,加強環境監管實際上會提高企業成本;但是在邏輯上講,從宏觀、從長遠看,嚴格環境執法、加強環境監管將促使企業提高效率、改進管理、不斷創新,這符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實現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和動力變革的要求。從近代監管歷史和其他國家做法來看,環保督察完全是一項有中國特色的中國做法。我國的環境監管是屬地化管理,由于發展理念、政績標準等多種原因,在一段時間內地方政府為了實現經濟發展而沒有促使環境標準得到實施,造成了比較嚴重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在這種情況下,中央的環保督察能使得環保法律法規在地方得到充分的執行。所以這次環保督察本質上是“督政”而不是“督企”。
就目前效果看,環保督察收效顯著。一些地方政府在這種壓力之下可能會有所謂一刀切、亂作為的行為;但也可能是因為環境污染太嚴重,有些問題由于歷史原因太復雜、尖銳,不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很難解決。所以,需要盡快回到常態化的依法監管、依法問責軌道上。
從邏輯和歷史來看,加強環境監管可以促進創新、有助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通過嚴格社會性監管,包括生產安全、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政府監管,有助于倒逼企業提高效率、改進管理,并通過創新滿足監管要求。根據美國哈佛大學著名學者邁克爾-波特(MichaelPorter)上世紀90年代提出的被稱為“波特假說”,嚴格的環境保護法規有助于促進企業創新。其邏輯推理是:污染就是資源浪費,就等于無效率,而控制污染就可以減少浪費、提高效率。環境監管通過兩個途徑促進創新,一個是生產方式不變,設法降低終端處理成本會促進污染控制技術及設備創新;第二種創新路徑是從造成污染的根源入手,通過創新改變生產流程與產品性能等。從源頭促進創新對效率提高的幅度更大,完全可以彌補環境監管帶來的成本增加。在中國也有比較鮮活的例子,如山東省泉林紙業在山東省造紙業嚴格環保執法的情況下創造了一套全新的造紙模式,實現減少污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創造更高價值的創新。但是要重點關注達到環境保護的結果,不要只關注一兩項技術。環境保護的立法、標準可以很嚴,但是實施過程中還得要循序漸進,比如環境標準提升要有個預期,使企業有提早投資的準備等。
從更長期的制度建設看,需要加快環境監管體制改革。因為環境監管是專業化的、技術化的,所以要有立法的支持,要有專業隊伍、專業能力的支持,做到常態化、可預期、可問責。可問責就是依法的、常態化的問責,既要有來自上面的縱向問責,也要有人民群眾、媒體監督下的橫向問責,這應該是制度建設的方向。
高世楫有一個需要求證的假設,即如果我們公平地嚴格執行環保法規、公平地實施嚴格環境監管,企業和產業應該仍然可以保持較強的國際競爭力。從宏觀上來看,中國中低技術領域制造業一直非常有競爭力。十多年前,西方媒體和經濟界曾熱烈討論過“中國價格(The China Price)”,說中國常用工業制成品比國際價格低30%。現任特朗總統助理、白宮國家貿易委員會主席、貿易和產業政策主任彼得·納瓦羅博士那時寫過一篇文章“The Economics of the ‘China Price’”,列出了中國產品低價格的八個因素。我們可以以此為根據分析一下這八個條件中現在還有哪些仍然存在,同時從這八個因素角度來看制造業產品的競爭力受到環境嚴格執法的影響有多大。
第一個要素是中國有低工資、高質量的工人,雖然現在中國工人工資上漲幅度較大,但是工作質量、生產率也在提高,我覺得這個有利要素仍然成立。第二個是知識產權保護和創新,現在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得到極大改進,同時企業創新能力迅速提高,不管專利申請量還是產品創新形勢都不錯,中國經濟可以依靠內源性知識創新與知識擴散,該優勢要素仍然存在或者至少是中性。第三、第四說中國當時工人健康、生產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社會監管缺失,現在這個低成本“優勢”不存在了。第五個是出口補貼,現在這個因素的影響減弱。第六是中國有完整的產業集群,這個優勢目前在中國是大大加強了,中國工業體系的完整性、產業集群的多樣性應該說在世界上其他國家是少有的,并且在人類工業化歷史上也是少有的,中國完整的集群帶來企業產品和產業的超強國際競爭力是其他國家沒法替代的。第七是外資所帶來的管理實踐的示范效應,中國經濟全球化程度提高之后該要素得到了加強。第八是人民幣被人為的低估,這個優勢已經不存在了。
綜合起來看,中國的制造業由于超乎尋常的產業規模、特別是多樣化、完整的產業集群而有很大的韌性,即使環境監管和其他社會性監管提高了產品成本、帶來一定沖擊,對中國制造業產業的整體競爭力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不可能出現中國制造業因為社會監管成本的提高而大規模向其它國家轉移。特別值得強調的是,如果公平實施環保執法、嚴格環境監管,所有企業都面臨同樣的成本壓力,即使所有企業短期內都必須提高產品價格以消化成本,但只要執法公平,中國企業同步提價,下游零售商也必須接受新的“中國價格”,這個成本可以直接傳遞到終端消費者,或者降低流通環節的利潤率,中國的制造業仍然保持全球競爭力。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