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初,美國從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進口的大米被爆鉛嚴重超標,震驚英美媒體。中國鉛污染,到底多嚴重?
從2006年到2010年的五年間,中國出現了近20起重大的鉛污染事故。在事故高發的2009年,記錄在案的鉛污染事故高達178起。
作為世界最大的鉛冶煉國和消費國,中國的鉛冶煉廠備受詬病。
“中國鉛產量占比巨大,因為擁有大量的電池廠(特別是用鉛量很大的鉛酸電池廠)和鉛冶煉廠,中國鉛污染的尺度遠大于世界上的任何國家。”美國自然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律師戴維·萊納特對中外對話說。
鉛在身體中累積有損腎功能,同時破壞神經系統。對處在發育期的兒童,鉛毒更可能導致智力下降和行為異常。
據青島市第九人民醫院微博,“兒童鉛吸收率高大42%-53%,約為成人的5倍,而排鉛能力只有成人的30%。”
戴維·萊納特對中外對話,“因為孩子常在地上玩耍,鉛冶煉廠附近的孩子中毒,更多來自于土壤污染。”他說,對土壤污染,應該設定特定的干預水平,在超過這個污染閾值時,就應該采取治理行動,清除污染。
土壤鉛污染嚴重
戴維·萊納特說,中國鉛污染的關鍵是管理系統不完善——條例規定不夠強硬,沒有完善的安全標準,政府響應不夠迅速,缺乏健全的法律體系。
NRDC從2008年起,與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云南環境監測中心和云南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機構合作,對云南東北部的一個鉛鋅礦開采/冶煉區域進行調研。
歷時兩年半的調研發現,在工廠的盛行風向上,包括校園、教室、菜地等監測點的數據,超過國家土壤質量標準2到7倍。當地居民嚴重暴露于鉛污染中。
NRDC分析報告指出,當地沒有明確的鉛污染健康風險管理體系,環境和衛生部門之間很少有互動和信息聯系,系統的健康風險評估和干預機制則幾乎處于空白。
在防御和治理上,調查區的薄弱環節都很明顯:污染源排放控制不足或者沒有執行,冶煉廠與生活區沒有一個合理的緩沖地帶,環境監測范圍有限而且不連續,冶煉廠的污染排放幾乎處于無監管狀態。嚴重的土壤污染沒有得到應有的治理。
4月22日,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重金屬污染防治與土壤修復專業委員會在北京成立。幾十家環保企業開始形成統一的行業平臺,這意味著,土壤修復、重金屬污染治理作為商業項目,正在中國擁有越來越大的市場空間。
然而,“大量技術和研究成果還處在從實驗室開發向規模化應用的過渡階段”,并且“適用標準缺乏,保障措施不到位,規模化、企業化的服務能力也比較薄弱”。上述專委會這樣概括行業現狀。
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資源與環境業務部副主任郭建強說,“總體上,中國在土壤防治和修復技術上比較薄弱,工程可行性技術不多。”
中國衛生部在2006年出臺了《兒童高鉛血癥和鉛中毒分級和處理原則(試行)》。環保總局和國土資源部也是在那一年聯合啟動了耗資十億的土壤污染摸底調查,但調查數據至今未予公布。
但是,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研究員陳能場對中外對話說,“目前中國的鉛排放治理主要是針對大企業,在土壤治理方面的行動不多。”此外,中國尚無統一的土壤修復標準,實施起來也沒有技術參考。
受害者補償缺乏
鉛污染的后續問題,是受害者的治療和賠付。兒童鉛中毒,目前甚至沒有法定賠付標準。
2009年,湖南桂陽縣檢出178人血鉛超標,5日內關停81家高污企業;陜西鳳翔檢出841名兒童血鉛超標,174名中、重度鉛中毒;在河南濟源,上千名兒童血鉛超標,30多家企業被關停。
近三年來,廣東韶關、紫金和仁化等地相繼爆出血中毒事故。2012年廣東仁化37名兒童血鉛超標事件,據羊城晚報報道,現在已經增加到了64人。
重慶的鄭建偉律師對中外對話說,四川省內江市隆昌縣漁箭鎮的汞污染事件中,全鎮兒童共135人,鉛污染中毒輕重不一。政府至今沒有賠償,兒童的家庭也無條件進行治療。
鄭建偉說,在一位村民意外自檢發現鉛中毒后,許多村民陸續帶家人去醫院檢查。政府迫于輿論壓力,曾在2010年把周邊的孩子都送去成都華西醫學院職業病檢測中心檢測,有47名兒童鑒定為鉛中毒。一些孩子的檢測值超過400微克每升,而正常值是100微克每升。
排鉛治療進行了一兩個月,在醫院的血鉛檢驗報告合格后結束。后續沒有任何補償。
要尋找出路,也曾經歷嚴重鉛污染的美國,能否效仿?
“美國在20世紀70年代,情況和中國相似。在70年代末,美國采用了新的發展模式,大約歷經10年,有了明顯的好轉。”他說,美國經驗,或許可茲借鑒。
目前,美國只有一個初級鉛冶煉廠(從鉛礦煉制鉛),其他的都是二級鉛冶煉廠,靠回收電池等鉛制品提供鉛原料。加上一部分墨西哥進口的鉛制品,基本可以滿足美國國內的需求。
按照美國立法規定,銷售電池的商家同時也有責任回收舊電池。
戴維·萊納特認為,對中國來說,良好的管理規范和標準,是長遠的考慮;要解決當下問題,杜絕危害蔓延,最緊迫的是制定污染治理的法律,“強制工廠和政府去修復和治理”。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