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屋頂建筑面積超3000平方米的新建項目外,南昌市年綜合能耗超過5000噸標煤或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高于1噸標煤以上的企業,在新上項目時,其屋頂原則上也要實施光伏發電項目(除硬件條件不允許等特殊情況須經批準外)。
根據鼓勵政策,在南昌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光伏發電項目的企業,在建成投產后,除享受國家和江西省相關政策補貼外,還將享受南昌市初定期限為5年的市級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度0.15元。此外,光伏發電量指標還將列入對當地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考核和機關節能目標考核范疇。
除促進光伏發電“落地”屋頂外,南昌市還鼓勵利用風沙地、荒山荒地以及河道和航道的河岸、非通航水面、精養魚池等區域有序開發建設獨立光伏發電項目;在城市道路、廣場、公園、公共綠地等區域大力推廣光伏照明。
此前,南昌計劃在2014年開工建設光伏發電裝機容量9萬千瓦,確保建成3.6萬千瓦。力爭2017年全市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8萬千瓦。
江西是中國重要的光伏產業生產基地,擁有賽維LDK、晶科等世界排名居前的光伏企業。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