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江蘇省物價局官方網站獲悉,省物價局、省經信委發布通知,宣布取消對26家企業實施的差別電價,對蘇州一家公司取消懲罰性電價。
通知中指出,根據江蘇省經信委、省物價局《關于原能耗超限額和使用淘汰設備的企業申請停止執行懲罰性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蘇經信節能〔2010〕935號)要求,以及江蘇省節能監察中心《2015年第一批使用淘汰設備企業的復查報告》(蘇節能監察[2015]13號)的規定,并經省節能監察中心現場監察和審核有關材料,決定對江蘇法爾勝泓升集團有限公司等26家企業停止執行差別電價,其中有部分企業在實施差別電價文件下發前已將淘汰設備更新完畢,因此,其停止執行差別電價的時間為執行差別電價的起始時間。此外,對驪住建材(蘇州)有限公司(原蘇州伊奈建材有限公司)停止執行懲罰性電價。
責任編輯: 江曉蓓